民眾遇親人離世通常須依程序處理遺產,每年地政機關主動通知繼承人申請遺產繼承,但仍然有許多繼承人逾一年仍未辦理繼承登記,地政機關會將這些未辦繼承遺產予以公告並列冊管理15年,超過15年,如都未辦理就會被移送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為維護自身財產權,地政處呼籲民眾請儘速辧理繼承登記。

地政處長曾淑英表示,新竹市今(110)年9月預計將95年列冊管理期滿15年之未辧繼承土地112筆,土地總價值按今年公告現值計高逹6千9百多萬元之土地,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因此呼籲繼承登記要快快辦,以免日後被標售。

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之土地,經查明後公告3個月,仍未辦理繼承登記依規列冊管理15年,如超過15年,繼承人仍未申辦繼承登記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所得價款由繼承人申領,如價款保存10年仍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統計110年新竹市新增加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列冊管理之不動產計土地1,465筆、建物70棟,土地總價值按今年公告現值計高逹28億9千萬元,將由新竹市地政事務所於4月1日起公告3個月至6月30日,也請速辦繼承以維權益。

地政處貼心表示,民眾常因不知被繼承人遺有土地而未辦理繼承登記或不知繼承土地位何處,也請民眾莫擔心,新竹市地政事務所於公告期間會同步通知繼承人,並可透過通知書QRcode掃瞄,連接至本市幸福宜居網即能簡單查明土地所在位置,請收到通知繼承人可善加利用。
 
地政處為便利未辦繼承登記民眾洽詢,將利用【3月20日、27日】上午於新竹市大坪頂永生園服務中心辦理宣導,歡迎前往掃墓民眾踴躍參加! 也再次提醒,民法規定子女繼承財產並無性別差異,均有權利。

若民眾想進一步瞭解有哪些土地經公告為未辦繼承,可至新竹市政府地政處網站「未辦繼承專區」點選「歷年未辦繼承土地公告名冊」來了解相關內容。(https://land.hccg.gov.tw/content/?parent_id=10021&type_id=1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