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於5月19日提升國內新冠肺炎本土疫情警報至第三級,並公告各項防疫措施,包含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實施實聯制、保持社交距離等防疫措施,倘有違反防疫相關規定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1款、第67條第l項2款規定,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觀旅局表示,桃園市政府已於110年5月18日發文轄內旅宿業者,有關館內酒吧、卡拉OK、三溫暖、游泳池、網咖等與特定行業相同之設施均須配合停止營業,然擔心部分旅客因特定行業停業後轉至汽車旅館群聚而造成防疫破口,為確保旅館業者均落實相關防疫規定,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已於5月20日起安排至轄內69家汽車旅館加強稽查,並針對附設大型包廂、酒吧、卡拉OK、三溫暖、游泳池、網咖等設施之汽車旅館優先排查,以杜絕一切可能之防疫破口。